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海洋石油安全生产规定第三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由海油安办及其各分部执行,其职责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28条中,他们负责起草海洋石油的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和标准;监督作业者和承包者的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以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组织对从事物探、钻井等承包者及其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
第29条强调了监督检查人员需具备海洋石油安全法规和技术知识,通过考核获取执法资格,以胜任安全检查工作。
第30条详细列出了海油安办的监督职权,如进行安全检查,纠正违法行为,处理事故隐患,对不符合标准的设施、设备进行查封或扣押,以及在15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第31条明确了监督检查人员的义务,包括忠于职守,公正执法,遵守现场规定,保护作业者和承包者的商业秘密。
第32条要求作业者和承包者在监督检查期间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如交通工具和防护用品。
第33条强调了提供发证检验、检测检验等服务的中介机构必须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