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一般劳动仲裁需要多长时间”。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劳动仲裁需要45日内。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发生后一年之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用人单位同意履行义务。
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适当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们法院提起诉讼。
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解决方案2:
“劳动仲裁程序的时间在四十五日内。一般的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件复杂的,经审批,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于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事实清楚的一部分,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解决方案3:
“劳动仲裁一般需要四十五日。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解决方案4:
仲裁的基本程序,仲裁的法律规定程序关键分成四个环节:受理环节 仲裁程序是以当事人向仲裁组织申请办理仲裁为起止。仲裁委员会接到当事人递交的仲裁申请报告后,觉得合乎审理情况的,在接到仲裁申请报告之日起五日内向型申请者发送审理通知书
解决方案5:
劳动仲裁在45日内由仲裁庭作出裁决,需要延长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