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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第一章 总 则

来源:无忧晚年 2024-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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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方案1:


为了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内从事海洋石油(含天然气,下同)开采活动的安全生产及其监督管理。



海洋石油作业者和承包者是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对其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他们需严格遵守本细则,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防止事故发生,保护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以下简称海油安办)对全国海洋石油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海油安办驻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分部(以下统称海油安办有关分部)分别负责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海洋石油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这些机构负责监督和指导相关企业,确保安全生产措施得到落实,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障海洋石油作业的安全进行。



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的制定和实施,旨在通过建立明确的责任主体、实施全面的监管和监督、强化安全措施,达到预防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的目标,从而确保海洋石油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海洋环境,保障员工的健康和安全。这不仅体现了对生命和财产安全的高度重视,也是对法律、法规和标准的遵循,为海洋石油行业的安全管理和规范运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和指导原则。


扩展资料

为加强海洋石油安全管理工作,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海洋石油生产安全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海洋石油安全管理细则》。该《细则》经2009年8月24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09年9月7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5号公布。《细则》分总则、设施的备案管理、生产作业的安全管理、安全培训、应急管理、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监督管理、罚则8章120条,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