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7:49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0 11:31
不可以。
2016年36号文件明确规定了,面向消费者也就是终端销售环节的行为都不得开具专票。*只有在生产流通环节过程中可以抵扣,到终端就只能消费者负担。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的非应税劳务(以下简称销售应税项目),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
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电子*等同于纸质*的。
1、纸质*和电子*智能选择一种一种*,可以通过下载电子*进行普通打印纸质版*;
2、纸质*与电子*智能开具其一,如果重复开具需要在*系统后台删除电子*信息,方可重新开具电子*;
3、电子*和纸质*的效果一样,其操作更便捷,更安全,国家税务*支持电子*报销,以及电子*使用。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0 12:49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0 14:24
滴滴打车属于旅客运输服务,一般不开具*专用*,而开具*普通*。因为营改增试点办法明确规定,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既然不能抵扣,开具*专用*没有任何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