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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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30 14:04
首先要填你运送的物品是什么,比如说:硫酸,盐酸,汽油等,然后再填写职业危害因素。
危险品运输证办理条件
第一、有普通货运资格证,并且从业2年以上;
第二、3年内无重大事故证明(这个要你找到一家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公司给你开据证明档案);
第三、到这家公司所在的交管部门盖章确认,你三年内无重大事故;
第四、拿着这个证明档案,到这家企业所在的区县的运管所(局)申请增项;
第五、等待通知参加培训费用大概1200(含教材费)携带驾驶证影印件、******,普通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影印件、3张白底1寸照片到交通局货运科报名。
危险品运输证怎么办
申请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应提供以下19项材料,请按照下列顺序先提交一份材料,保证其内容真实有效,初审无误后以一式二份形式正式提交:
申请材料详细注解:
01:《企业名称预核准通知书》,由工商管理部门出具。
02:《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由申请人用电脑填写附件1,包括申请人基本资讯、申请运输的危险货物范围(类别、项别或品名,如果为剧毒化学品应当标注“剧毒”)等内容。
04:《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由申请人填写附件2。
05:证明专用车辆、装置情况的材料
① 车辆拟投入应填写附件3《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车辆拟投入指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未购置专用车辆、装置的,应当提交拟投入专用车辆、装置承诺书。承诺书内容应当包括车辆数量、型别、技术等级、总质量、核定载质量、车轴数以及车辆外廓尺寸;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情况;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载货后的总质量与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情况;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等有关情况。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车辆装置要求参照下方“▲车辆、装置要求”)
② 车辆已购置或者现有的情况(车辆已购置或者现有,指申请人已经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车辆行驶证业户名与工商营业执照业户名相同,仅是在工商营业执照原有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危险品专业运输的情况)。已购置专用车辆、装置的,应当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明或者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技术合格证明;通讯工具和卫星定位装置配备;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及影印件等有关材料。(车辆装置要求参照下方“▲车辆、装置要求”)
▲申请危险货物运输的车辆、装置要求:
① 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5辆以上;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的,自有专用车辆(挂车除外)10辆以上。
② 专用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③ 专用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④ 专用车辆燃料消耗量符合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⑤ 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⑥ 专用车辆应当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
⑦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配备罐式、厢式专用车辆或者压力容器等专用容器。
⑧ 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应当经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且罐体载货后总质量与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相匹配。运输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20立方米,运输剧毒化学品的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容积不得超过10立方米,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罐式集装箱除外。
⑨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强腐蚀性危险货物的非罐式专用车辆,核定载质量不得超过10吨,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集装箱运输专用车辆除外。
⑩ 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装置。
06:《空车停放承诺书》,指申请人承诺危险品专业运输车辆不重车停放。
07-08:已聘用/拟聘用危险品专业运输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汇总的花名册,花名册参照附件6;危险品专业运输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身份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影印件;危险品专业运输驾驶人员驾驶证原件及其影印件;各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聘用合同书原件、影印件。拟聘用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应当提交拟聘用承诺书,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
▲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要求:
① 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②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 *** 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从事剧毒化学品、爆炸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经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为“剧毒化学品运输”或者“爆炸品运输”类别的从业资格证。
③ 押运人员和驾驶人员人数,应在现有车辆数及拟购置车辆数的基础上多10%~20%个,如:某危货运输企业拟购置车辆5部,则押运人员和驾驶人员数各至少为6人。
09:应提供各工种,各车辆有效通讯工具配备情况。车辆为拟购置的,请在《拟投入车辆承诺书》上承诺在购置车辆时配备有效通讯工具。
10:《成立公司可行性报告》,包含成立公司的软环境,公司简介,成立公司的可行性,优势,成立公司的风险及规避风险的对策等。
11:拟运输的危险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请明确自身所经营的危险品运输货物类别、项别及运营方案。(类别、项别请参考附件4,如:易燃性气体为二类一项;请同时提供从事类项危险品运输的运营方案)。
15:公司人员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影印件,《公司花名册》由申请人填写附件5,同时提交公司各人员的有效身份证影印件。
16:企业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已聘用安全员的提供聘任书及其证书原件、影印件;拟聘用的,应当提交拟聘用承诺书原件、影印件,承诺期限不得超过1年;安全员证书可于后期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培训,每20部车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
17:配备与运输的危险货物性质相适应的安全防护、环境保护和消防设施装置(附清单并由县级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合格证明)
18:《场地租赁合同书》,租地合同为至少3年的办公场地、停车场地租赁合同。自有土地的应提供自有土地产权证明。
▲停车场地要求:
① 自有或者租借期限为3年以上,且与经营范围、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停车场地应当位于企业注册地市级行政区域内。
② 运输剧毒化学品、爆炸品专用车辆以及罐式专用车辆,数量为2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2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运输其他危险货物的,专用车辆数量为10辆(含)以下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的1.5倍;数量为10辆以上的,超过部分,每辆车的停车场地面积不低于车辆正投影面积。
③ 停车场地应当封闭并设立明显标志,不得妨碍居民生活和威胁公共安全。
19:《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应包含以下内容
①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②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③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④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⑤ 从业人员、专用车辆、装置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⑥ 应急救援预案制度。
⑦ 安全生产作业规程。
⑧ 安全生产考核与奖惩制度。
⑨ 安全事故报告、统计与处理制度。
▲其他:
① 危货企业的办公场所和生产厂所或者车辆停放场应在同一县区内。
② 罐体车辆等专用车辆需到专业的修理厂修理,其它厢式等只需要二类以上的修理厂维修。
危险品运输车可以上高速,但你的车况一定要好哦。
对运输车辆的基本要求
(1)凡从事高速公路危险晶货物运输的单位,必须拥有能够保证安全运输危险品货物的设施装置。
①对机动车的基本要求。
a.货厢底应为木质底板,同时要求周围拦板必须牢固。这是考虑到危险品货物绝大多数是易燃、易爆物品,木质底板可以避免产生火星,较为安全。用铁质底板车厢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品货物应采取相应的衬垫防护措施。车厢必须保持清洁干燥。货物解除安装完毕后,车厢内不得有残留物。
b.机动车排气管必须有隔热和熄灭火星的装置,电器系统应有便于切断电源的装置。
②对槽(罐)车的基本要求。
第182页
a.装运危险品货物槽(罐)体的材质必须与所装货物性质相适应。通常情况:浓硫酸、碱性液体等危险品可用碳钢槽车;*应用铝槽(在槽盖处衬垫密封以防泄漏)。盐酸、次氯酸、废*等应用玻璃钢或不锈钢材料制作槽车。
b.装运危险晶货物槽(罐)体应具有足够强度,并根据不同货物需要配备如双道阀门泄压闸、防波板、遮阳物、压力表、液位计等相应的安全装置,以保证所装货物不泄露。以上装置不是全部都装,而是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如易燃液体(汽油、苯等)就必须配置导静电的安全装置。因为易燃液体在运输中的运动会产生静电,所以在车尾应装上接地特制橡胶拖地带,以导除静电;又如在夏令高温季节,那些怕日晒或高温的危险品货物,须在槽(罐)上搭棚或加盖相应的遮阳物等。
c.装运液化石油气槽(罐)车的装置及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劳动总局颁发的《液化石油汽车车槽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d.装运集装箱、大型气瓶(指500-2000ks的液氯、液氨等钢瓶)和可移动槽(罐)(指临时吊上、吊下的槽(罐)体)的车辆,必须配备有效的紧固装置和相应的木塞。
③装运放射性同位素的专用运输车辆和装置,应符合省(市、自治区)卫生防疫部门或*门的有关规定,并应定期对车辆、装置、搬运工具、防护用品进行放射性污染情况的检查。污染超过允许水平时,不得继续使用。污染放射性强度超过50微居里或放射性比较强度超过2微居里千克,或表面辐射水平超过o,5毫雷姆川、时的,必须清洗、消毒后才能继续使用。
④运输。
a.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运输危险晶货物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应根据道路的实际状况控制车速,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距离。严禁违章超车,随意停车,并尽量避免紧急制动,确保行车安全。
b.运输危险品的车辆在经过高速公路收费站、匝道、大型桥梁、互通立交时要注意保持与前车的安全距离、减速慢行。
c.对在夏令高温季节*运输的危险品货物,应按照高速公路交警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运输作业。
d.装载有危险品货物的车辆,不得在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任意停车。如果必须在上述地点进行装卸作业或临时停车,就应征得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同意后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e.运输爆炸品、放射性物品及有毒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禁止通过高速公路服务区;如必须进入服务区,应事先报请高速公路交警部门批准,并按照指定的路线、时间行驶。
f.运输危险品货物必须有专人随车押运;运输爆炸品、烈性的易燃、剧毒物品,托运单位必须派熟悉货物性质的人员指导操作、随车押运。
g.运输危险品货物的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中途应经常对各类仪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如无法解决时,应选择适当地区停止行驶,并及时向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报告。
h.危险品货物在运输途中如有丢失、被盗等情况,应立即报告高速公路交警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查处。这是由于危险晶货物的丢失、被盗将有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必须及时报告,决不能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就是在科学的职业卫生理论指导下,采用科学的方法分辨、识别、分析、预测建设专案与工作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存在的部位、方式、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的规律,予以准确描述,以定性、定量的概念清楚地表示出来,并用合乎逻辑的理论予以解释。 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的分类,通常可按其来源划分,也可参照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划分。 一是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来源分为3大类:①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及生物因素。化学因素主要有生产性毒物(如金属与类金属、 *** 性气体、窒息性气体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石棉尘等)。物理因素主要有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溼、低温、高低气压等)、噪声与振动、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等)、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镭射等)。生物因素主要有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真菌、寄生虫等。②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主要有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长时间处于不良 *** 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③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在炎热季节受到长时间的太阳辐射导致中暑等;以及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采光照明不足,通风不良,有毒与无毒、高毒与低毒作业安排在同一车间内等;还有作业环境空气污染等。 二是按照2006年卫生部令第49号颁布施行的《建设专案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及《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专案划分。该办法规定,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因素包括下列内容:①《高毒物品目录》所列化学因素;②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矽10%以上粉尘;③放射性因素:核设施、辐照加工装置、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④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的。该办法还规定,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专案是指存在或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所列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专案。 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划分,可分为以下10大类:①粉尘类。包括矽尘、煤尘、石棉尘、滑石尘、水泥尘、铝尘、电焊烟尘、铸造粉尘和其他粉尘等。②放射性物质类。包括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放射性物质与其他放射性损伤等。③化学物质类。包括铅、汞、锰、镉、钒、磷、砷、砷化氢、氯气、二氧化硫、光气、氨、氮氧化合物、一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氢、苯、二氯乙烷、硝基苯、丙烯酰胺等。④物理因素。包括高温、高气压、低气压、区域性振动等。⑤生物因素。包括炭疽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布氏杆菌等。⑥导致职业性面板病的危害因素。包括导致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痤疮、溃疡、化学性面板灼伤和其他职业性面板病等的危害因素。⑦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包括导致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职业性白内障等的危害因素。⑧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包括导致噪声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等的危害因素。⑨导致职业性肿瘤的危害因素。包括石棉、联苯胺、苯、氯甲醚、砷、氯乙烯、焦炉烟气和铬酸盐等。⑩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氧化锌、二异氰酸甲苯酯、棉尘和不良作业条件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方法主要有对照经验法与检测检验法等。对照经验法由评价人员根据实际工作经验和掌握的相关专业知识,对照职业卫生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借助经验和判断能力直观地对拟评价专案中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分析。检测检验法由评价人员依据国家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通过现场检测和实验室分析,对评价专案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以及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的防护效果进行评定。
简单的就是对作业场所、岗位、作业人员存在或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进行明确。
按照国家标准
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l-2010;
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 2.1-2007;
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 2.2-2007;
等等
首先要识别,在看上边有没有
有的没有,但是检测方法有,只好参见其他国家的标准了
检测方法标准举几个例子: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钠及其化合物》GBZ/T 160.18-2004;
8、《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无机含碳化合物》GBZ/T 160.28-2004;
9、《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无机含氮化合物》GBZ/T 160.29-2004;
10、《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硫化物》GBZ/T 160.33-2004;
11、《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氟化物》GBZ/T 160.36-2004;
12、《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氯化物》GBZ/T 160.37-2004;
13、《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混合烃类化合物》GBZ/T 160.40-2004;
14、《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芳香烃类化合物》GBZ/T 160.42-2007;
15、《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醇类化合物》GBZ/T160.48-2007;
16、《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脂肪族醛类化合物》GBZ/T 160.54-2007;
17、《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脂肪族酮类化合物》GBZ/T 160.55-2007;
18、《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腈类化合物》GBZ/T160.68-2007;
19、《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GBZ/T 189.8-2007;
20、《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GBZ/T192.1-2007;
21、《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GBZ/T192.2-2007;
等等
职业危害:作业环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接触职业危害因素所直接引起的疾玻
噪音达到80dB构成职业病危害。
从职业卫生的角度来说,存在有损听力、有害健康或有其他危害的声音,且8h/d或40h/周噪声暴露A等效声级≥80dB的作业称之为噪声作业。
在职业病认证过程中只有从事噪声作业的工人得了噪声聋才可诊断为职业性噪声聋。物理因素的规定,每周工作5d,每天工作8h,稳态噪声限值为85dB(A),非稳态噪声等效声级的限值为85dB(A);每周工作日不是5d,需计算40h等效声级,限值为85 dB(A)。基本上企业作业环境8小时等效连续A声级大于80dB的时候就需要对员工进行噪声相关的职业健康检查,大于85的时候就需要配备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
危险品运输车属于专用车种,危险品企业必须办理安全许可证,在安全许可证里,有对危险品运输相关资质的稽核,但对开危险品专用车,只需要符合交通部门的规定,由企业到安全部门备案即可!
这是我的认为,不知对不对!具体可登陆如下网址检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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