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要的奖励五百字读后感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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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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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9 12:02
《不该要的奖励》读后感
日本著名的文化人类学学者高桥敷先生,在他《丑陋的日本人》一书中,曾详细记述了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当年高桥敷先生在秘鲁一所大学任客座教授,曾与一对来自美国的教授夫妇毗邻而居。有一天,这对夫妇的小儿子不小心将足球踢到了高桥先生的家门上,一块花玻璃打碎了。
发生这样的事情,高桥先生和他的夫人按照东方人的思维习惯,估计那对美国夫妇规很快登门赔礼道歉。然而他们想错了。
那对美国教授夫妇在儿子闯祸之后,根本就没有出现。
第二天一大早,是那个孩子自己在出租车司机的帮助下,送来了一块玻璃。小家伙彬彬有礼地说:“叔叔,对不起。昨天我不留神打碎了您家的玻璃,因为商店已经关门了,所以没能及时赔偿。今天商店一开门,我就去买了这块玻璃,请您收下它,也希望您能够原谅我的过失。这种事情在也不会发生了,请您相信我。”
理所当然地,高桥夫妇不仅原谅,而且喜欢上了这个通情达理的孩子,他们款待孩子吃了早饭,还送他一袋日本糖果。
原以为事情结束了。出人意料的是,当孩子拿着那袋糖果回家之后,那对美国教授夫妇却出面了。他们将那袋还没有开封的糖果还给了高桥夫妇,并且解释了不能接受的理由:一个孩子在闯了祸的时候,是不应该得到奖励。
在他们看来,这个小“男子汉”应当学会对自己的行为后果负担起他能负的责任,这孩子打碎了邻居家的玻璃,为了赔偿这块玻璃,他几乎花掉了自己存折上所有的零花钱。但是,他决不会因此得到父母一分钱的“财政补贴”,如果钱不够的话,父母可以考虑借钱给他,但他必须有自己的还款计划。比如,早晨为附近的邻居送牛奶、取报纸,周末为别人修剪草坪,节约自己每周的零花钱等等。之所以这样做,是让他为自己的过失付出代价。只有付出这种代价之后,他才能接受这个宝贵的人生教训。
读后感:
这则故事对中国传统的教育方式提出了质疑:很多孩子犯了错误后,都由父母(监护人)承担责任;父母甚至对孩子的过错庇护,找理由搪塞;在教育过程中教师不能直面学生的错误,却还要给予“鼓励、表扬”美其名曰“为了让其进步”。教育部门在义务教育阶段也没有出台处罚学生相应错误的制度等等。当我们看来以上的故事及中国教育孩子的实际情况后,这种巨大的反差是不是值得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认真的反思反思!
我们试问:“中国的孩子到什么年龄才能有责任意识?”我觉得不应该是进入“少管所”“*队”后才培养对自己行为负责任、才有责任意识。而应该是小就懂得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并用具体行动弥补自己的过失。这就需要家庭、社会、学校共同从这个小故事中汲取经验,在现实生活中教导我们的下一代。只有这样才能使祖国的花朵成长为合格的建设者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