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3:53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9 21:38
遵守*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的学历。
除列入国家普通招生计划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外,其他人员需参加教育学、心理学补修,经全省统一考试,其中申请中小学、幼儿教师资格须取得《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并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教育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合格。
申请人应当取得二级乙等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汉语言类、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申请人应当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结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的学历。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09 22:56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学历或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资格人员,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在渝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年级学生,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审定合格的中等师范类学前教育专业在校三年级学生可报名参加考试。
除此之外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户籍或人事档案关系(仅限居住证)在重庆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遵守*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3.具备符合从事教师工作的身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