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了工伤理赔还可以同时报意外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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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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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3 01:40
工伤险和意外险可以同时报。
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工伤职工遭受工伤事故伤害,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法律的规定。
意外伤害险,是以被保险人的身体作为保险标的,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而造成的死亡、残疾、医疗费用支出或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商业保险。根据《保险法》的规定,当投保人出现合同中的应当赔付事项时,投保人有权获得相应的赔偿。
从法理上,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险可以同时报,但因为都需要原始票据,实践中有的项目不能活动完全双赔。
《保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