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抓人需要什么程序才能抓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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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3 16:05

展开3全部*抓人办案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立案,*机关受理报案后,经审查,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机关的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机关决定立案的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的;
(2)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
(3)属于案件管辖范围的。
2、侦查:
(1)已经批准立案的,立案单位应确定警力,及时展开侦查工作。在侦查进程中,*机关可以依职权使用各种侦查手段,包括秘密手段和采取有关的的强制措施,以查明案情,收集证据并查获犯罪嫌疑人;
(2)公民认为*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有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向*机关的法制部门,纪检监察部门,督察部门或上级*机关反映投诉。有权向各级人民*反映;
(3)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4)在侦查过程中,侦查部门发现不具有犯罪实情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撤消案件。
3、破案,经过侦查,具备以下条件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经侦部门可以宣布破案,并制作呈请逮捕报告书移送本局预审大队审查起诉,追究犯罪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1)犯罪事实已有证据证明;
(2)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3)犯罪嫌疑人或者主要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第八条 *机关的人民*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或者威胁公共安全的人员,可以强行带离现场、依法予以拘留或者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机关的人民*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机关,经该*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3 16:06

*“抓人”有多种形式,如果是拘传,必须出示《拘传证》,传唤必须出示《传唤通知书》,刑事拘留出示《刑事拘留证》,执行逮捕必须出示《逮捕证》。
你说的“抓”,应当有多种含义。
通常人们都认为,被*带走,就是被*“抓”了,实际上,*“抓”人,主要有:传唤、拘留二种,平常说的逮捕,都是逮捕已经被拘留进看守所的人,不会被众人看到的。
一般情况下,应当首先出示*证件,表明自己的身份,并向被抓捕的人,出示传唤证或拘留证。
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口头传唤,不需要书面的手续(传唤证或拘留证),事后可以补办相关的手续。
特殊情况,一般指的是情况紧急,对于正在逃跑或有逃跑迹象或抗拒可能的,以及当场被指认违法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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