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工资没有计提直接发放了,会计分录怎样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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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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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3 19:27
直接发放临时工工资做账具体如下:
1、计提时:
借:管理费用等成本类会计科目
贷:应付职工薪酬
2、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计提时候的借方可以是各个不同部门的相应会计科目,比如销售部门就是销售费用,管理部门就是管理费用。
发放临时工工资具体步骤如下:
1、从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中按照要求准备发放临时工工资所需的资料;
2、核对发放临时工工资的人数、金额等信息;
3、按照企业会计规范完成发放临时工工资的账目记账工作,将工资支出记入费用科目,支付给临时工的记入应付账款,并核对应付和费用是否正确无误;
4、完成发放临时工工资的凭证制作,将相关资料复印,然后向相关部门报送;
5、保存发放临时工工盗所重的财务任证和发放记录,作为日后报销或且他财务处理的参考依据。
临时工需要缴纳社保:
其实根据我国的劳动法规定,是没有临时工这一说法的,只要和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的,都是需要为其缴纳社保的。
劳动法中的劳动者的范围是很广的,既也包括了正式职工,也包括了临时工。因此,正式工也好,临时工也罢,只要一旦与用人单位形成了劳动关系,这种关系哪怕只存在一天时间,凡正式工享有的权益,临时工也均应享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可不要认为自己和正式工有多少差别,而在享受《劳动法》所赋予的权益上不能依法去争取。
综上所述,当发放临时工工资时,会计应该按照企业财务管理流程来完成账目。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