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2:45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16:28
如果用人单位不发工资,可以拨打12333电话投诉,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搜集证据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提起诉讼。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16:28
工资拿不到,可以到当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按时支付工资并给予相应赔偿。
一、《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扩展资料:
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监察可以对企业或个人劳动法的遵守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纠举、处罚。
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令第423号)第四章 法律责任规定: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监察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16:29
可以拨打12333或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二、也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三、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09 16:29
不给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