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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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3-08 04:05
国家最新X射线防护服的标准-国标gb16757-2016对防辐射铅衣做了以下规定:
一、射线防护服当量的型号
射线防护服分型如下:
正面:
I (轻型)0.25
mmPb<><0.35>
II(中型)0.35
mmPb<><0.5>
III(重型)0.5
mmPb<><1.0>
IV(超重型)Pb>1.0
mmPb。
背面:
最高为0.25
mmPb
甲状腺、乳腺和生殖系统等的防护材料铅当量应达到0.5
mmPb。
二、射线防护服覆盖范围
1、防护围裙和防护大衣前片的防护材料应能覆盖身体从颈部至膝部的前面部分,包括整个*和肩部。
2、每一个肩部防护材料的宽度应不小于110
mm,并且肩片应延伸到肩的背部至少150mm处。
三、射线防护服内外面材料
防护服的内外面覆盖材料应是不含铅及其他有害物质的织物,避免使用者直接与含铅防护材料接触。
四、射线防护服存放
X射线防护服使用后应挂在远离热源处,并避开强光,不得压成死褶和损伤。所以各位同仁们,用完记得一定要挂起来,不要乱丢乱叠,造成损伤害的是自己。
五、射线防护服的标签说明
防护服上应有牢固固定的标签,标签上应清晰地、永久性地标记以下信息:
1、产品名称、规格及等级;
2、制造商名称、地址;
3、产品执行标准号和年号;
4、生产日期;
5、防X射线性能。
六、射线防护服使用时间
X射线防护服正常使用期限:室外现场使用3-4年,室内使用4-5年,经检测不符合本标准技术要求的随时判废。
扩展资料:
国家最新X射线防护服的标准-国标gb16757-2016,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16-2-24发布,2017年3月1日正式实施,替代了GB16757-1997号文件中对防护服的要求。
与1997年版本相比,它做了以下方面进行了改变:
1、修改了术语和定义;
2、修改了防护材料铅当量的等级;
3、修改了防护材料物理性能指标;
4、修改了检验规则的内容;
5、修改了防护服标识的内容及标示方法;
6、修改了防护服产品应提供的相关信息;
7、增加了防护材料的耐臭氧性能;
8、增加了内外面覆盖材料的要求;增加了接缝强力的指标。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X射线防护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