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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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0-04 22:3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一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人数、要求和时间,由*和*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根据《征兵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
县、市兵役机关,在每年9月30日以前,应当组织基层单位对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8岁的男性公民进行兵役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八条:
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征兵工作具体流程是:
1、 兵役登记,适龄青年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兵役登记站进行兵役登记,本人没法在规定的时间亲自前往登记,可委托他人进行登记。
2、 确定预征对象,乡镇、街道或企事业单位想县征兵办推荐适龄青年为预征对象,由县征兵办进行审核。
3、 预征对象的管理,由乡镇、街道和县人民武装部对预征对象进行管理教育。
4、 确定应征青年(报名),由乡镇街道和县征兵办从预征对象中确定应征人员,称为应征青年。
5、 初检、初审,由乡镇、街道武装部对应征青年进行身体初检、*初审,并将初检、初审的结果上报县征兵办。
6、 体格检查,由县征兵办统一组织应征青年进行体格检查。
7、 *审查,由县征兵办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
8、 审批定兵,由县征兵办根据体检政审双合格人员情况,择优定兵。
9、 发放服装,在新兵起运前2—3天发放服装。
10、交接新兵,由县征兵办在新兵起运之前1天集中与接兵部队进行交接。
11、新兵起运,根据铁路运输计划,在规定的时间起运。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二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应当被征集服现役。当年未被征集的,在二十二岁以前,仍可以被征集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可以按照前款规定征集女性公民服现役。
根据军队需要和自愿的原则,可以征集当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未满十八岁的男女公民服现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三条:
每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年满十八岁的男性公民,都应当在当年九月三十日以前,按照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兵役机关的安排,进行兵役登记。经兵役登记和初步审查合格的,称应征公民。
参军条件:
一、年龄要求:
1、男青年为年满18岁至20岁,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可放宽到21岁,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可放宽到22岁,对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只要本人自愿参军的,可放宽到23岁。为适应部队建设需要,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部分满17岁的应届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的男青年入伍。
2、女青年为年满18至19岁,根据部队建设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征集部分年满17岁的女青年。
二、身高条件为:
男性身高不低于162cm;女性身高不低于160cm。
三、体重条件:
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
四、视力条件:
陆勤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9,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
特勤人员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普通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对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在校大学生右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6,左眼裸眼视力放宽至4.5。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_征兵
参考资料:法律法规数据库_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
参考资料:全国征兵网_征兵工作条例
参考资料:全国征兵网_应征公民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