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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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德八年(明崇祯十一年,西历1643年),一岁,祖籍奉天广宁,出生于前辽东锦州正三品指挥使之家(年家为明朝官宦世家),祖年有升,父年仲隆,因于崇德五年至七年松锦会战中被俘,族人被收编入汉军包衣佐领下,含垢忍辱,成为满人奴隶。
顺治元年(西历1644年),二岁,广宁年氏举族随满清入关,定居北京。
顺治十二年,十三岁,父年仲隆于顺治十二年乙未科科举考中进士(见《八旗通志卷一百四·选举志三》),脱离奴籍,籍镶白旗汉军第五参领第一佐领。(见雍正《八旗通志卷二十六·旗分志二十六》),相关制度见天聪三年上谕:“诸贝勒府以下,及满、汉、蒙古家,所有生员,俱令考试。各家主毋得阻挠。有中者,仍以别丁偿之。”科举及第之人,免除奴籍,获得人身自由,同时免除家中两个成年男子的差徭,并赐发绸缎金银,被授予官职。
顺治十五年,十六岁,父年仲隆外放为江南和州知州。(见乾隆年赵宏恩《江南通志卷一百十·职官志》)
顺治十七年,十八岁,父年仲隆升调(官衔未详),和州知州由杨继芳继任。(《清代历任和州知州简表》)
康熙元年,二十岁,韩世琦抚吴,为清*敛聚故,促年仲隆向江南士民追索屯田银米(此即清初在鳌拜主持下进行的著名“江南奏销案”,无数士人被卷入这场江南士民与清*之间的税赋斗争)。
康熙二年,二十一岁,正月二十六,韩世琦题本参劾年仲隆,指其屡催钱粮未报,无法完册,难辞其咎。(见韩世琦《抚吴疏草》)
康熙三年至康熙二十二年,年遐龄二十二岁至四十一岁,以笔帖式出身擢兵部主事,经平三藩,官升刑部郎中,康熙二十二年,授河南道御史,寻迁巡城御史,巡视北京中城。康熙十年,得子希尧。康熙十八年,获子羹尧。
康熙二十二年至二十七年,四十一岁至四十六岁,授内阁侍读学士,迁宗人府府丞,成为正三品京堂。 康熙二十八年(己巳),四十七岁,因学长才优,正月授内阁学士兼领礼部侍郎。(此条见王士祯《居易录》。王先谦《东华录》称康熙庚午十月乙酉授年遐龄内阁学士,各处记载不一。)
康熙二十九年(庚午),四十八岁,汉军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年遐龄迁工部右侍郎,寻迁工部左侍郎(此条见王士祯《居易录》。《八旗通志》称工部右侍郎一职,年遐龄于康熙三十年任,康熙三十一年二月转左。王先谦《东华录》称康熙辛未年十一月丁巳授年遐龄工部右侍郎)
康熙三十年(辛未年),四十九岁,十月十五日前后,以工部左侍郎改兵部左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此条见王士祯《居易录》。王正功《中书典故汇记》:“康熙辛未年汉军学士年遐龄升工侍。”王先谦《东华录》称其于康熙三十一年二月丙戌迁工部左侍郎。)
康熙三十一年,五十岁,十月癸巳,出放湖广巡抚。(见《八旗通志》,王先谦《东华录》)
康熙三十五年,重修当阳县关陵庙堤坝治理当地水患。(见詹应甲《赐绮堂集》)
康熙三十八年(乙卯),五十七岁,建言湖广七府以地丁征收税银,部议允准,此为雍朝“摊丁入亩”制度前身。《八旗通志·年遐龄传》:“三十八年奏言湖北、武昌、汉阳、黄州、安陆、徳安、荆州、襄阳等七府应征匠役班价等银千余两,自明季迄今年代久远,子孙迁徙亡绝,阙额无征,有司或代为捐解,或派累小民,官民交困,查江浙二省,因匠班无征归地丁带征,湖北事同一例,请自康熙三十九年为始,亦归地丁征收,每亩加增丝毫,而赋无阙额,官民俱免赔累,部议从之。”该年六月十五日,因总督郭琇进京陛见述职,暂时署理总督印信及大小事务。九月十九日与郭琇合词具题重新丈量湖广田亩,查收帑米事。十一月十三日,得旨依议。(见郭琇《华野疏稿》)
该年,次子羹尧参加顺天京闱高中第四十二名,不第士子揭帖,声言此次科场*,贿赂公行,其中,湖抚年遐龄为子馈赠考官一万两。主副考官二人李蟠,姜宸英因此下狱。姜宸英在狱中留书喊冤,服毒自尽。康熙亲自带领皇子监考,举行重试。认为从考试结果来看,本次科举案为不第之人嫉妒冤诬所致,年羹尧由是中举。(见《清圣祖实录》《永宪录》以及《养吉斋丛录》)
康熙三十九年,五十八岁,自正月起,湖广七府亩税新制施行,二月与总督郭琇具题内阁,议定新税法章程。该年清查库帑亏空,因以往督抚、司道州府等有三十余人因操办历年军需,浩繁过巨,亏空无法补足而上折题援恩诏,请户刑工三部会议酌免追比。七月十三日与总督郭琇再次合词保题徐惺,豁免其银豆追取,圣祖从议。七月二十四日,与总督郭琇合词具题湖广移员弭盗章程,八月部议允行,九月奉旨施行。(《华野疏稿》) 该年四月,年羹尧参加会试,考中进士,之后于畅春园经由圣祖躬亲核试,钦点庶吉士。
康熙四十年(辛巳),五十九岁,二月己未,给事中马士芳参奏湖广省大计巡抚年遐龄徇庇湖北布政使任风厚老病不行,得旨,著王国昌年遐龄各行明白回奏。任风厚可著来京引见。三月丙辰,任风厚到京,圣祖面见其人,知马士芳所奏不实,因其为言官,免予处分。(见王先谦《东华录》)(《八旗通志》:“四十年二月,给事中马士芳劾遐龄徇庇老病废弛之布政司任风厚不入大计,诏令明白回奏。风厚来京引见,嗣遐龄奏风厚办事老成并无遗误,风厚抵京引见,谕曰任风厚尚未衰老,可以办事,着仍赴原任。马士芳劾奏不实,以言官免其议处。”)
该年正月十七日,总督郭琇因老病乞休,请圣祖将总督一职付由年遐龄署理。二月,圣祖下旨挽留郭琇,以年遐龄署理湖广总督事务。(见《楚南苗志》赵申乔奏疏,年遐龄曾与康熙四十二年前后署理总督)。 该年,与总督郭琇合词保题湖广二省郡丞升调等事。五月十七日,又合词保题道员升调等事。
该年十月初七,因监察御史左必蕃题参湖广总督巡抚二人失察属下知府挟私等情奉旨回奏,因黄梅县地丁银亏空案处理不公,督抚二人具降一级留用。(见《华野疏稿》。《八旗通志》:“七月,遐龄疏参黄梅县知县李锦亏空地丁银三千余两,请革职究追,从之。寻黄梅县民会集万人,闭城留锦不容去,任命总督郭琇严审速奏,八月琇奏言黄梅县未解银三千余两,实系民欠,随于七月征完,知县李锦并无亏空,百姓因锦平日清廉闻其解任一时围聚生员吴士光等许为纠人赴省保留,久始解散亦无违抗情形,请令锦仍留原任,士光等革去衣顶,应请复还。得旨,凡*去留之权岂可令百姓干预,聚众肆行之风亦渐不可长,该督抚庸懦*,平时不能约束军民,及至事出专务,饰苟且议结,殊属不合。李锦居官虽优,不可仍留黄梅之任,着令来京于直,附近补用。吴士光等着解部,发往奉天,郭琇、年遐龄俱降一级留任。”)
该年十月十八日,郭琇再次乞休,因湖广土地未曾清丈完毕,圣祖不允。
康熙四十一年,六十岁,四月十八日,年遐龄与郭琇合词参劾贪庸州牧,湖北按察使李华之等人。闰六月初十,郭琇第三次乞休,再次因湖广土地问题被拒绝,同年湖广红苗造反,督抚二人受命*。四十一年十月,清丈土地事基本完成,郭琇去职。自此至康熙四十二年末,四十三年初,一直由年遐龄署理总督印务。(见《华野疏稿》。)
康熙四十二年,六十一岁,年遐龄建陈丹赤专祠于武昌,圣祖赐御书“丹心炳册”四字。(见李元度《国朝先政事略》)该年七月,偏沅都察院赵申乔奏报抚苗事折中提到与“前署督臣年遐龄”会商剿灭“苗匪”事。(见《楚南苗志》与康熙朝《朱批谕旨》)
该年,年遐龄次子年羹尧庶常馆肄业,入翰林院。
康熙四十三年,六十二岁,正月,“年遐龄自陈年逾六十,衰疾日甚,恳请休致”,二月戊子得旨,特“准其原官休致”(按,原官原级休致意为休致后仍享全俸,此为圣祖加恩优渥之举,此条见王先谦《东华录》、邵晋涵《南江诗文钞·年遐龄列传》),回京养老。
康熙四十八年,六十七岁,圣祖指配年遐龄幼女为雍藩侧妃。次子年羹尧外放四川巡抚。
康熙五十三年,七十二岁,应邀参加康熙万寿节庆典之“千叟宴”。
康熙五十六年,七十五岁,因其子羹尧与孟光祖交接被革职留任一事饱受惊吓。
康熙六十年,七十九岁,甲子大庆,再次参加“千叟宴”。
雍正元年,八十一岁,二月甲子,礼部奉皇太后懿旨,封雍王侧福晋年氏为贵妃。辛未,*战事叙功,川陕总督年羹尧获二等阿达哈哈番世袭,并加其父原任巡抚年遐龄尚书衔。
该年十一月,贵妃受封,特设仪仗,公主福晋命妇等皆在贵妃前行贺礼。
雍正二年,八十二岁,三月,抚远大将军川陕总督年羹尧因平青海罗卜藏丹津之叛,受封一等公,加赏精奇尼哈哈番。大将军之父年遐龄加封一等公,加太傅,赐缎九十匹。
该年十一月前,孙年熙出继隆科多,不久病死。
雍正三年,八十三岁,十一月二十三日,敦肃皇贵妃薨,姻族缟素执丧(见《会典则例》)。十二月甲戌,年羹尧以九十二条大罪白绫赐死。年羹尧子年富因“居心行事,与年羹尧相类”赐死。部议全家坐罪,皇帝因年遐龄年希尧素来为“忠厚本分之人”,予以宽免,革职。年羹尧子弟十五岁以上者,俱流放,年羹尧妇辅国公苏燕之女遣返其家。
雍正四年,八十四岁,三月,年遐龄长女与长婿胡凤翚及一妾于苏州雉颈自杀。四月,敕命内务府总管年希尧督领江南淮关等务,即日离京。
雍正五年,八十五岁,正月,皇帝将年羹尧子孙自黑龙江敕还,四月孙年兴再次被流放船厂,五月年遐龄故逝,奉世宗上谕按一等公爵礼葬,致祭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