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贷款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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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3 09:39
您好,向您介绍一下工行的个人经营贷款、单位固定资产贷款和单位流动资金贷款,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个人经营贷款:
个人经营贷款是我行向个人(自然人)发放的用于其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人民币担保贷款。目前仅限于受理有经营实体自然人的个人经营贷款申请。
一、贷款用途
个人经营贷款的用途仅限于借款人在经营过程中的正常资金周转需求,贷款不得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和用于股本权益性投资、房地产项目开发,以及用于其他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经营的项目。
二、贷款条件
1、年龄在18(含)-60周岁(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在北京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住证明;
2、借款人具有经营实体,在我行取得*(含)以上的个人资信等级(目前暂不执行);
3、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在我行及其他金融机构无任何违约记录;
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能提供我行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质押和抵押担保;
6、在其经营领域有一年以上从业经验和良好的从业记录,经营期限原则上在一年(含)以上;
7、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量稳定;
9、产品有市场、有效益,有良好的经营前景;
10、借款人及配偶所拥有的经营实体(包括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在我行无融资;
11、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提供资料
1、申请人填写的个人贷款申请表。
2、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居住证明、婚姻状况证明。
3、个人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4、贷款用途证明(如购货合同等)。
5、采取质押担保的,应提交质押凭证,以第三*利质押的还需提供出质人身份证明、同意质押的书面证明;采取抵押担保的,应提交房屋产权证、评估报告、房产共有人(如有)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以第三人房产作抵押的,还须提供房产所有人身份证件及同意抵押的书面证明。
6、经营实体同意承担连带担保的证明文件。
7、经营实体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章程或合伙经营协议及验资报告、出资协议。
8、我行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四、贷款期限
一般为1年(含),最长不超过3年。
五、贷款担保
1、个人经营贷款必须提供担保,担保方式限于质押担保和抵押担保,还须经营实体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采用质押担保的,质物范围应执行总行关于质押贷款的相关规定。
3、采用抵押担保的,抵押物须为借款人本人或第三人(限自然人)名下的个人住房或个人商用房。抵押物必须产权明晰、价值足额、易于变现且拥有完全产权。禁止以大型商场的分割销售摊位、酒店式公寓及其他存在产权纠纷、不易变现的房产作抵押,禁止接受已设定抵押权的房产作抵押,禁止接受借款人及配偶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作抵押。抵押物价值的确定,应由我行认可的评估公司进行评估。对采取抵押担保方式申请个人经营贷款的,借款人须向我行指定的保险公司投保抵押物财产保险,并明确第一受益人为我行。
固定资产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是指中国工商银行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本外币贷款。
一、贷款品种
1、一般项目贷款:客户因从事固定资产投资活动产生资金需求而向中国工商银行申请的本外币贷款,按照贷款的不同用途,可分为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科技开发贷款。
1)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基础设施、市政工程、服务设施和以外延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新建或扩建生产性工程等基本建设而发放的贷款。
2)技术改造贷款:是用于现有企业以内涵扩大再生产为主的技术改造项目而发放的贷款。
3)科技开发贷款:是指用于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制开发、科技成果向生产领域转化或应用而发放的贷款。
4)商业网点贷款:是指商业、餐饮、服务企业,为扩大网点、改善服务设施、增加仓储面积等所需资金,在自筹建设资金不足时,而向银行申请的贷款。
2、并购贷款:针对境内优势客户在改制、改组过程中,有偿兼并、收购国内其他企事业法人、已建成项目及进行资产、债务重组中产生的融资需求而发放的本外币贷款。鉴于该项贷款的特殊性,中国工商银行制定了专门的办法规范该类贷款的审批及管理,具体情况可向中国工商银行县支行以上机构咨询。
3、临时周转贷款:对中国工商银行已承诺贷款客户,在项目建设中采购设备或建筑材料,因计划安排资金暂时不能到位所发放的垫付性短期贷款。
4、外汇转贷款:外国*及金融机构(贷款人)向我国借款人提供并由国内银行转贷的贷款。该类贷款通常带有一定优惠,如利率较低,期限较长。该类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均由贷款人决定,通常带有一定优惠,如利率较低(一般在0.2%-0.3%,有的甚至为无息),期限较长(一般在10-40年间,并含有2-15年宽限期)。
三、提供资料:
1)借款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贷款证,借款申请书。
2) 借款人(出资人)最近三年的审计报告原件及随审计报告附送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及其报表附注。
3)借款人现有负债清单及信用状况。
4)有权部门对项目立项的批复,项目可研报告、环保部门及其他有权部门对项目的批复文件,权威部门论证结论。
5)市场供求、产品价格、行业状况分析资料。
6) 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证明文件。
7)项目建设进度表,资金使用计划。
8) 贷款偿还方式及计划,借款人在项目建设期及贷款偿还期内现金流量预测材料。
9) 贷款担保意向或承诺,担保人营业执照、财务报表、或有负债状况,抵押(质押)物的情况说明。借款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贷款证(卡)、借款申请书。
10) 同级别法律事务部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流动资金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是为满足客户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季节性的资金需求,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本外币贷款。
一、种类
按贷款期限可分为临时流动资金贷款、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1. 临时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3个月(含)以内,主要用于企业一次性进货的临时性资金需要和弥补其他支付性资金不足。
2.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3个月至一年(不含三个月,含一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
3.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至三年(不含一年,含三年),主要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中经常占用资金。
二、贷款条件
1、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
2、遵守国家的*法规和银行的信贷制度,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生产、经营。
3、经营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符合中国工商银行的要求。
4、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地,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
5、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工商银行的代理机构开立了基本帐户或一般存款帐户,并领有当地人民银行核发的“贷款证”,经营情况正常,资金运转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应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
7、除*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的50%。
注:申请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的企业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按中国工商银行信用等级标准评定为*以上的企业;
2、规模较大,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资产负债率低于70%;
3、产品有市场,近三年产销率在95%以上;生产经营有效益,近三年不亏损;信誉好,不拖欠利息,贷款能按期归还;
4、不挤占挪用流动资金搞固定资产投资。
三、提供资料
(1)借款人提出贷款申请,填写《借款申请书》,并按银行提出的贷款条件和要求提供有关资料。(若为新开户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先与中国工商银行建立信贷关系。)一般情况下,银行要求提供的重要资料有:
1、借款人及保证人的基本情况。
2、经会计(审计)部门核准的上年度财务报告及申请借款前一期的财务报告。
3、企业资金运用情况。
4、抵押、质押物清单,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及保证人。
5、拟同意保证的有关证明文件。
6、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
7、银行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由于各地区业务差异,具体情况建议您再向当地95588确认一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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