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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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12:19
环境法具有浓厚的科学技术性这一点,是所有环境法学家所共识的不同于一般部门法的基本特征。
第一,环境法是一种建立在自然规则基础之上的法律。
第二,所谓的“科学技术”不仅需要现在已知的知识及其建议,而且还需要在科学的不确定性范围内预测和评价风险的方法。
第三,由于环境法是通过调整一定领域的社会关系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因此它必须体现自然规律特别是生态学规律的要求,必须把大量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环境标准(environmental standards)、控制污染的各种工艺技术要求等运用于环境立法之中。
最后,环境法的科学技术性还表现在它促进对科学技术成果的运用方面。 环境法的这一特征提醒我们,环境法的方法与传统法的方法存在着一些不同之处,它的众多法律规范必须遵循和建立在自然规范(法则)的基础之上,而不能人为的、强制性的凭借主观判断予以确定。为此,必须不断通过对自然的发现、以新的价值观对在传统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类与环境在伦理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予以重新评价。
环境法老师真凶!分给我吧~~~~~
参考资料:环境法概论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12:19
环境法具有浓厚的科学技术性这一点,是所有环境法学家所共识的不同于一般部门法的基本特征。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7 12:2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第一,环境法是一种建立在自然规则基础之上的法律。第二,所谓的“科学技术”不仅需要现在已知的知识及其建议,而且还需要在科学的不确定性范围内预测和评价风险的方法。第三,由于环境法是通过调整一定领域的社会关系来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的,因此它必须体现自然规律特别是生态学规律的要求,必须把大量有关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环境标准(environmental standards)、控制污染的各种工艺技术要求等运用于环境立法之中。最后,环境法的科学技术性还表现在它促进对科学技术成果的运用方面。环境法的这一特征提醒我们,环境法的方法与传统法的方法存在着一些不同之处,它的众多法律规范必须遵循和建立在自然规范(法则)的基础之上,而不能人为的、强制性的凭借主观判断予以确定。为此,必须不断通过对自然的发现、以新的价值观对在传统法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人类与环境在伦理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予以重新评价。这些方面对他的一个理解你可以看一下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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