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的解释中,年利率24%和36%是怎么回事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18 1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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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5:25

最高法划定的民间借贷年利率红线。

2015年8月6日,最高人民*发布《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民间借贷涵盖的范畴,以及审理案件的法律适用范围等。用年利率24%和36%这两个关键数字,重新划定了民间借贷的利率和利息问题。

这则司法解释明确阐述:“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拓展资料

24%和36%这两个关键数字,是“划了‘两线三区’”。划的第一根线就是民事法律应予保护的固定利率,即年利率24%。第二条线是年利率36%,这以上的借贷合同为无效。这两条线划分了三个区域,一个是无效区,一个是司法保护区,一个是自然债务区,就是24%-36%期间。

24%的利率是长期以来中国在审判实践中所确立的一个执法标准,实际上也是从古至今在民间利率方面的一条规则。在24%以内,当事人起诉到人民*,作为民事司法审判,都要给予法律保护。

24%与36%之间的这一段,叫做自然债务区。如果当事人依据合同,向人民*起诉要求保护这个区间的利息,人民*是不予法律保护的。

年利率超过36%又不一样,是基于无效,如果自愿给付了,后来一看这个合同无效想要回来,这是可以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7:00

1、原规定: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款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份的利息的,人民*应予支持。
2、新规定:最高人民*2020年8月20日发布《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其中最核心的条款是将原先的24%法律保护条款修改为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CFETS发布的LPR的4 倍为标准确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以最新LPR利率3.85%的4 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仅为15.4%。

温馨提示:新规定公告明确表述,民间借贷是除以贷款业务为业的金融机构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因此所有持牌的金融机构,比如银行,是不适用的。其他以贷款为主业但属于非金融机构的,或者其他类型的民间借贷适用,详情请咨询您的贷款平台。如果您有资金需要,可以登录平安口袋银行APP-金融/贷款-贷款,了解平安银行各类贷款详情及尝试申请。

应答时间:2021-01-22,最新业务变化请以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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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19:08

24%――36%之间已支付的利息,还款人想要算在本金里,合理不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18 21:33

*支持最高支持年利率24%,也就是月利息2分计算。
36%以上部分*强制不支持,超过部分已经付过的*会强制返还。
24%和36%之间,当事人自愿付的,*不会强制管,但*也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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