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04 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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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4:27
长按电子*页面,会显示删除的提示,点击删除就完成了。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04 15:45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我需要一点时间编辑答案,稍等一下下哦。中石油电子*不能删除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专用*申请单》。
但是可以撤销。
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专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填错的红字*专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填错的红字*专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专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具体的办理流程还需要与税局专管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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