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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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01 06:04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需要提醒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一定要尽早的委托律师进行会见,即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要第一时间委托律师会见沟通案情,因为律师会见工作是一切刑事辩护的基础,且至关重要。
基础如果没打好,后期的刑事辩护会带来很多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