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五刑都包括什么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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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4 01:15

古代五刑指墨、劓、刖、宫、大辟。隋唐之后,五刑则指笞、杖、徒、流、死。五刑是中国古代五种刑罚之统称,在不同时期,五种刑罚的具体所指并不相同。将前者称为奴隶制五刑,后者称为封建制五刑。五刑是对中国古代刑罚的部分概括,并不代表全部刑罚制度。
五刑:
墨:上古时期惩戒轻罪者的一种刑罚,施行的方法是在人的脸上或身体的其他部位刺刻符号或字迹,然后涂上墨或别的颜料,使所刺刻成为永久性的记号。《周礼·秋官》已有“墨罪五百”、“墨者使守门”的记载,说明西周时期墨刑已经普遍使用,统治者还常把受过墨刑的人充作守门人。因为受墨刑者的四肢都是健全的,不影响劳动,而且这些人的脸上带有记号,走到哪里都会被认出来,他们一般都不会逃跑。
劓:割掉人犯鼻子的刑罚,重于墨刑,轻于剕刑。劓刑起源较早,甲骨文中已有“劓”字,从刀从自,“自”是鼻的古字,象征用刀割去鼻子。周代劓刑行用更加广泛,受过劓刑的人往往被派去守关。战国及秦时常把俘获的军士施以劓刑,有时也与其他刑罚结合使用。汉初亦沿用劓刑。
剕:也称刖,剕“、”刖“,其意相同,都是指断足,是断除人犯脚的残酷刑罚,仅次于死刑。春秋战国时期刖刑普遍施用。齐国因受刖刑者多,曾出现”屦贱踊贵“的现象,踊就是刖足者穿的鞋。秦及汉初,罪重者斩右趾,罪轻者斩左趾。汉文帝除肉刑,改斩左趾为笞五百,斩右趾为弃市。至汉景帝时,又下令应弃市的犯人,如愿意斩右趾,可以听许,废除的刖刑又被恢复。自魏晋以后,律典中已无刖刑的规定。但间或亦有实行刖刑者,如唐初一度以断右趾作为减死罪的刑罚,后被废止。
宫:男子割势、妇人幽闭的刑罚。据说始于夏代苗族的苍刑,夏族袭用,秦、汉时亦称腐刑、蚕室刑、阴刑。男子割势即割下男子生殖器。女子幽闭,古有两说。一说为禁闭于宫,另一说为用棍棒椎击女性胸腹,使胃肠下垂,压抑子宫堕入膣道,以妨交接。宫刑最初用以惩罚淫罪,后来也适用于谋反、谋逆等罪,并扩大到连坐的犯人子女。秦统一六国后曾大量适用。汉文帝除肉刑而宫刑不废。汉景帝允许以宫刑代替死刑。自汉至南北朝时期,宫刑时存时废,到隋开皇(581~600年)初年正式废除。后来辽穆宗应历十二年(962年)又一度恢复,以后各朝律令没有宫刑。
大辟:隋代之前死刑的通称,隋唐之后五刑刑名不用大辟,称死刑。《尚书·吕刑》:”大辟疑赦,其罚千锾。“孔传:”死刑也。“孔颖达疏:”《释诂》云:辟,罪也。死是罪之大者,故谓死刑为大辟。“其名称和执行方式各代不尽相同。先秦时有炮烙、剖腹、醢、脯、戮、斩、焚、踣、罄、轘、辜等。战国及秦有凿颠、镬烹、抽胁、车裂、囊扑、枭首、腰斩、弃市等。汉初以腰斩、弃市、枭首为主。北魏有轘、腰斩、殊死(断头)、弃市四等,后改为枭首、斩、绞三等。北齐、北周因袭不改。隋、唐定死刑为斩、绞两等。五代和宋大抵仿效隋律,此外,还有不载于律书的凌迟(即分割犯人的肢体)。辽初还有投悬崖、射鬼箭、五车轘、生瘗(活埋)、炮掷等目。金代有击脑。此外,历代还有法外酷刑,如棒杀、剥皮、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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