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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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5-11 21:38

法律分析:1、购买本地(市区、锡山、惠山及江阴、宜兴)商品房

2、购买本地存量房

3、购买异地自住住房

4、购买经济适用房

5、拆迁购房

6、购买军转房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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