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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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10 13:36
法律分析:直接到当地国家税务机关大厅进行申领,所需资料有:如果是申领*专用*或者普票*的持《*领用簿》到税务机关大厅办理就行,但有时候税务工作人员也需要带上金税盘或者税控盘,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都带上。 如果是第一次申领还没有《*领用簿》的话,需要领用人员带上营业执照、经办人身份证明、*专用章印模、填写《纳税人领用*票种核定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领用手续,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税务机关就会发给《*领用簿》。*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
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