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暂行办法的性质是什么,属于法律法规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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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8 08:02

如果是设区的地方*以上制定的,那么属于地方规章。

如果是设区地方*以上制定的,那么属于地方性行*规。上述第2、3项均属于法律法规范围。

行*规可以设定*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规章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一是可以在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二是对尚未制定法律、行*规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以及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

行*规可以设定*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即行*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这五类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

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和程序,不受侵犯。所以只有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经过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公民的人身权利才受到*。所以行*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作出*性规定或者惩罚性规定。

扩展资料: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即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执照、吊销除企业营业执照外的其他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行政处罚,不能够规定*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公民的人身权利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我国*规定了公民的人身权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不受侵犯。所以只有违反了法律规定,同时依照法律明确规定的程序,公民的人身权利才受到*。所以地方性法规不能对公民的人身权利作出*性规定或者惩罚性规定。

对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处罚的权限的规定,总的想法是地方性法规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对带有地方特点的行政管理中的违法行为设定行政处罚,作为行政处罚的补充。

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已经有法律、行*规的,地方性法规可以结合本地具体情况,根据法律、行*规关于行政处罚的规定,予以具体化,但是,不得超越、行*规关于哪些违法行为应当给行政处罚,给予什么种类的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罚的幅度等的规定。例如,已经制定的法律、行*规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中没有罚款的,地方性法规不能增加规定罚款的处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地方规章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8 08:02

1、从制定这暂行办法的部门来分清性质。
2、如果是设区的地方*以上制定的,那么属于地方规章。
3、如果是设区地方*以上制定的,那么属于地方性行*规。
4、上述第2、3项均属于法律法规范围。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8 08:03

应该属于地方性“法规”。“暂行”是暂时性执行法规,以后可以修改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8 08:03

属于地方性法规、条例、办法类,属于法律法规范畴,只是 效力等级较低。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28 08:04

属性行政规范,规定,办法。不属性法律法规。是对法律法规的具体实施办法追问那可以作为行政处罚的依据吗?

追答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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