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收购农产品怎么开发票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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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19:10

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农产品,属于免征*农产品,只能开具*普通发
票;如果一般纳税人销售购进的农产品,则按13%的*税率开具*专用发
票,也可开具*普通发
票。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十六条所列免税项目的第一项所称的“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是指直接从事植物的种植、收割和动物的饲养、捕捞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注释所列的自产农业产品;对上述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外购的农业产品,以及单位和个人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不属于免税的范围,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征收*。
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专用发
票的购买方开具*专用发
票,并在*专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专用发
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19:10

我国现行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免税农产品收购*金额可按规定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农副产品收购*的开据和使用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农民销售自产的农副产品,由收购企业开具的农产品收购*,第二种是:非农户企业、农场、林场、开发公司销售自产农产品或经过对农产品生间加工后销售农产品使用的货物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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