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流税收政策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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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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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13 08:50
为全面支持落实好减税降费*,北流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财政部门的工作部署,把支持落实减税降费工作作为今年头等大事,积极采取、措施,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确保全市财政收支平稳运行。
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加大培植税源力度。持续推进“结构性减税”、“降低宏观税负”,确保减税降费*落到实处。针对北流产业特点,鼓励企业抓牢抓紧减税降费*带来的实惠,扩大投资规模、加大生产力度,推动产业经济链做大做强。以减税降费*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税源培植力度,扩大税基,助力企业向好向快发展,确保财政收入稳中有进。
二、不断强化财政收入征管,优化财税服务职能。发挥财政引导、服务经济发展的职能,主动作为,优化服务,加强税务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强化财税征管,强化工作措施,加强调度分析,完善税源控管机制,不断优化财税服务职能,保持财政运行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精神,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控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民生、脱贫攻坚和重点领域支出,把资金用在“刀刃”上。优化支出结构,从严从紧编制预算,继续按照“只减不增”的原则严格控制并大力压缩“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预算。
四、积极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确保财政健康发展。正确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之间的关系,严格控制地方*隐性债务,继续抓好*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债务风险。针对减税降费*影响,主动采取措施开源节流、增收节支措施,防止发生因落实减税降费*而造成的财政风险,确保财政运行健康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
第三条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条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五条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按照销售额和本条例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收取的*额,为销项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
销项税额售额×税率
第六条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