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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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2 02:37
公司 不服劳动仲裁 ,当事人(劳动者)可以向有 管辖权 的人民*申请执行。 《民事诉诉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应当执行。被申请人提出 证据 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的; (五)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 受贿 ,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仲裁裁决被人民*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起诉。 人民*对 起诉书 经审查,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审理 劳动争议 案件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根据最高人民*的规定,劳动争议案件由各级人民*的民事审判庭按照《 民事诉讼法 》规定的 诉讼 程序进行审理。即人民*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两审终审制,首先由 一审 人民*审理、判决,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上诉,要求重新审理判决。上一级人民*的判决是终审判决的,当事人不能再上诉。 *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均按普通程序进行,即进行通知当事人有关情况、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调查取证,开庭。开庭时宣布审判人员名单及法庭纪律,询问是否请求回避。然后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调解,调解不成的及时判决。判决应在 立案 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可以在 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上诉。当事人对一审或 二审 生效的判决及调解协议,均可申请再审,是否再审由*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