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0:40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0:47
古代没有专门的法官.特别是地方上,都是有地方官兼任的.地方官要兼任很多职责的.例如,县官不但是*,还是税务*,*院长,检察长,**,**,民政*,粮食*,财政*等.地方*兼任司法*在我国历代都是一样的.但是在省就发生一些变化.在省一级一般有个专门负责一省刑狱的*.在宋代叫提刑按察使.一般是4,5品*.宋慈就是曾经做过这个官职的.到了明代朱元璋把一省的权利分成3部分.民政,司法,军事3部分.但是问题来了.这3个职位上面没有管他们的人了.3个人呢互相牵制,平常关系好还好说,要是有点矛盾,那就麻烦了.于是明朝就设立了巡抚一职,但这不是固定的职位一般巡完是要回京城的.有事情才会出来一下.因为明代的巡抚一般是各部是侍郎.到了清朝,在省一级也有专门的负责司法的*,是3品.而他的上级却有个巡抚,这是个从2品的官职,但是是个固定职位.2到3个省还有总督.这些都是一级的司法*.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0:48
古代一般的法官就是当地的县令,案子较大就要到巡抚和总督衙门。秦以后最高的法官应该是廷尉,随以后就是大理寺卿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0:48
古代的法官一般都是由一方的县令来当 比如明朝地方上就有按察使司专门主审案件 *由刑部 御史台 大理寺等主审 每个朝代都是不一样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0:49
看你是什么古,宋古叫道台,元古叫道府,清古叫知县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18 20:49
就是当地的县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