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河道总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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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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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21 15:06
清朝一开始只有一个河道总督,掌管黄河、京杭大运河及永定河提防、疏浚等事。首任河督杨方兴
雍正年间,设副总河,负责河南河务,郎嵇曾筠为首任副总河。
后为三个,分管南北河道:
江南(南河)河道总督,管辖江苏、安徽等地黄河、淮河及运河防治工作
河东(东河)河道总督,管辖河南、山东等地黄河及运河防治工作
直隶(北河)河道总督,管辖海河水系各河及运河防治工作
◎实际上福建河务归闽浙总督兼管。
◎闽浙总督,正式官衔为总督福建,浙江二处地方提督军务、粮饷、管理河道兼巡抚事。
◎正二品,但可通过兼兵部尚书衔高配至从一品。
历史沿革:
顺治二年,设立福建总督,总督府驻福州,兼管浙江。
顺治五年,改名为浙闽总督,总督府迁往衢州,仍兼管福建。
顺治十五年,两省各设总督,福建总督府驻漳州,浙江总督府驻温州。
康熙十年,将福建总督府前往福州。次年,取消浙江总督。
康熙二十六年,福建总督更名福建浙江总督。
光绪十一年起,取消福建巡抚,由闽浙总督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