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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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5 07:42
针对房屋设立遗嘱可以写明以下内容: 一、首先写明“遗嘱”标题,订立遗嘱人的基本情况,如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身份证号等。 二、然后写明遗嘱人订立遗嘱的原因,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及所在地,对遗产的处理意见,包括: 1.房屋位置; 2.房屋面积; 3.房屋性质; 4.房屋分割条件; 5.房屋分割方式; 6.房屋分割比例; 7.房屋变更登记事宜。 三、最后遗嘱人(证明人、代书人)分别签字盖章,写明设立遗嘱的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