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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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7:41

1、办理程序:
(1)受理:申请人到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大厅综合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受理人当场审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材料不齐的发缺件告知单,材料齐全的转入复核
(2)复核:符合条件准予提取的,受理人录入电脑,打印单笔审批表
(3)审批:授权承办银行准予提取
(4)提取:申请人携单笔审批表、提取凭证和有效身份证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2、办理条件:
(1)退休
(2)调离本省
(3)死亡
(4)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5)企业兼并、破产且与职工买断工龄
(6)辞退、辞职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出境、出国定居
(7)购房还贷款
(8)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9)购买房改房
(10)二手房
(11)拆迁房
(12)集资房
(13)自建房
(14)危房重建或大修
(15)租赁住房
(16)因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发生重大疾病(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障门诊特殊病种)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7)遇到严重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
(18)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

3、提交材料:
所需材料:带▲的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所有复印件统一为A4纸)
代为办理审批手续的另须提供:(1)夫妻代领提供:结婚证▲、配偶有效身份证▲;(2)委托他人代领的应提供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委托书▲、代办人有效身份证▲。
(1)退休:
退休证明;有效身份证▲;公积金存折
(须事先由单位经办到承办银行办理账户封存,特殊工种提前退休须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批文)
(2)调离本省:
A、对调到省外工作的职工,可销户全额提取: 调动证明▲;有效身份证▲;公积金存折
B、单位职工在省内跨地区调动工作时,新单位有实行住房公积金的,需办理账户转移手续;如新单位没有实行住房公积金的,需由新单位开具未实行住房公积金的证明,允许销户全额提取。(须事先由单位经办到承办银行办理账户封存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7-10 17:41

62.住房公积金怎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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