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征兵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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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4-20 1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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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4-22 10:29
一、招收对象:本市普通高等学校的男性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颁发的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的男性毕业生。
二、招收专业:汽车运用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计算机类、数控技术、电机与电器、移动通信技术和医学影像技术等专业。
三、招收条件:(1)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条件。(2)符合应征公民服现役的身体条件。(3)须获得国家认可的学历证书。(4)年龄为18至24周岁。*党员、学生干部、曾服过现役和在学术、科研上有突出表现的毕业生优先招收。
四、报名方式:6月15日至20日,符合招收士官条件的2008年院校应届毕业生,可携带本人学历证书、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本人就读学校武装部(或学校指定办理部门)申请报名,院校注册地的区、县*征兵办负责汇总。符合招收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携带本人学历证书、2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征兵办申请报名。区县*征兵办地址和电话可查询“上海征兵”*门户网站。
五、审批程序:应招对象经体检、政审、专业审定合格,由区、县*征兵办择优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时间为2008年8月1日。
六、相关待遇:被批准入伍的士官,服役期间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享受军人待遇,家属享受军属待遇。服满规定年限退出现役,按国家和本市规定予以安置。
各区县*征兵办和有关高等学校要广泛开展宣传动员工作,积极为应招对象创造条件,鼓励符合招收条件的男性毕业生踊跃应招。广大高等学校毕业生要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积极报名应招。广大家长要积极鼓励子弟应招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有关*规定可以向市*征兵办咨询,咨询电话为62757242,或查询市*征兵办门户网站,网址为:zbb.sh.gov.cn
参考资料:上海市*征兵办公室招收士官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