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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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11-11 11:02
法律分析:假的,违法。这个所谓的“众筹还债”总结起来就三步:1、入门费:交纳400元,其中200元归推荐人、2、拉人头:推荐三名负债者,负债者再拉人头逐步升级、3、团队计酬:上级可以收下级的200元。这就是赤裸裸的传销三大特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