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20 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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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06:05
七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3个月本人工资的热心网友 时间:2023-09-29 06:05
【1】根据《江苏省工伤保险条例》第24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
按照《条例》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
用人单位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为:
(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
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
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伤残的,
根据年龄,和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来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20岁以下,发放24个月;
20岁到30岁的,发放20个月;
30岁到40岁的,发放16个月;
40岁到50岁的,发放12个月;
50岁到55岁的,发放8个月。
55岁到60岁的,发放4个月。
(三)作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计发基数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
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7条,
七级伤残,发放本人的工资为13个月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保险基金支付。
【3】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享受工伤治疗待遇。
【4】关于“停工留薪”。你22个月没有上班。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
停工留薪,一般不超过12个月。
经过社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不得超过12个月。
【5】你休假超过12个个月,
经过经过社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审批了吗?
如果没有审批,有病假条,只能按病假发放10个月工资了。
其中12个月,可以发放3300元,可以发全工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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