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在民政局能报销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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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6 12:29

可以报销。
个人建议:
现如今如果得了大病在当地医院治疗后,不仅可以用医保报销医院的医药费,还可以在当地的民政局申请医药费的二次报销,但是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申请人需要带着自己的户口本,身份证以及医院所开的大病证明本,医院药费报销后的账单,病人的相片以及病人,本村村委会所出示的证明,病人申请大病二次报销的申请书等相关材料可以到当地的民政部门申请大病二次报销,但是具体的报销比例需要看各个地方的具体要求。
如果不确定自己所在的地点是否可以进行报销,可以到当地的医保局以及民政局进行咨询询问。当然还是希望大家不会用到大病二次报销这个流程,在日常生活中照顾好自己的身体。
扩展资料:
报销注意:
起付金额以上报50%或60%
大病保险如何报销是患者最关心的问题。
首先大病保险不是按照病种报销,而是按照一年之内这个人看病总费用进行报销,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不管参保人患的是什么病,都可以按照对应的比例报销。
参加了城镇居民医保的居民在正常医保报销之后,剩下的在医保报销范围内的个人自付费用,如果超出了上一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简称起付金额),超出的部分就可以报销。如果超出部分在5万以内,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50%;超过5万元的费用,由大病保险资金报销60%。
新农合同理,不过新农合的起付金额是上一年度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超出的个人自付纳入报销范围。
一个医疗保险年度结算一次。由于2013年全市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全市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数据还未统计出来,所以具体报销工作暂未开始。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6 12:30

  民政局的大病报销,需要由本人按程序申请,由区(县)民政局调查核实后,按*实施救助。
  根据《城乡医疗救助试行办法》规定,城乡医疗救助实行属地化管理,救助的重要对象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乡低收入家庭中患重大疾病长期住院治疗,医疗费用开支过大,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对象。上述对象患病需要救助的,由本人主动向所在辖区的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乡镇(街道)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上报县(区)民政局审批。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6 12:30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亲,为您搜集整理了一下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一般报销医药费是在社保局报销,如果是申请城乡医疗救助,则需要按照民政局的要求办理。大病救助的起额最低万元,如果没有达到这个数是无法报销的。如果符合条件,可以按下列要求办理。申请城乡医疗救助的条件:具有当地户籍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优抚对象;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的其他贫困人口,包括因患大病致贫的特困家庭。享受城乡特困群众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待遇的病种包括: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急性脑中风;重度精神*症;严重烧伤;急性心肌梗塞;肺源性心脏病;股骨头坏死;肝硬化;突发性的意外伤害,且需住院费用较高;区、县民政和卫生部门共同认定的其他医疗费用较高或社会影响较大的病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规定。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6-26 12:31

国家规定大病医保是可以进行二次报销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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