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程序法和实体法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3-26 0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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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6 05:23

最明显且常见的例子就是:毒树之果理论。就是说以非法手段搜集的证据不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即使它是真的。因为程序不合法,所以行为不可以被实体法保护。这就是程序法优于实体法的体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3-26 0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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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民事诉讼法》第二条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保障人民*查明事实,区分是非,适用法律。及时审理民事案件,确认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惩治民事侵权行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社会主义事业的顺利发展。

2、诉讼程序的结束是实体法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行政目的的实现是行政程序的终结;罪犯受到惩罚,无辜者免于起诉,国家和社会秩序得以维持是刑事诉讼的终结;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确定是终结。民事诉讼程序。

3、程序操作评价标准

实质正义的实现程度和实质正义的实现成本是评价程序运行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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