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和交强险有啥区别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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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5 20:38

交强险与车损险有以下几个区别:
一、交强险是国家法律规定实行的强制保险制度,机动车如果要上路就必须要交交强险,而车损险是非强制性的,车主可以根据自愿原则进行投保;
二、交强险的保费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是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而车损险的保费是由保险公司规定的;
三、交强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而车损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员在驾驶保险车辆时发生保险事故而造成保险车辆受损,保险公司在合理范围内予以赔偿的一种汽车商业保险。也就是交强险的保障范围是交通事故发生时造成的他人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而车损险的保障范围是交通事故发生时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
【拓展资料】
一、交强险可以赔自己车损吗
不可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后,车险中的交强险不赔自己。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二、交强险车损赔付给谁
交强险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对于交强险的赔偿范围进行了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凡是对第三方(除本车、本车上的人)造成损失的,无论是否有责任,都是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死亡伤残最高赔偿110000元,在交强险赔付金,是交给交强险的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的。交强险赔偿的对象排除了本车驾驶员及车上其他人员,赔偿对象的界定应以交通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是“车上人员”还是“第三人”,且两车发生相撞导致被保险机动车侧翻以及本车人员死亡属于一次交通事故,而不是本车人员被甩出车外后,又发生第二次交通事故导致本车人员死亡,因此,应当认定在发生本次交通事故时,本车人员不管是否被甩出车外,均属于被保险机动车的“车上人员”。
三、车损险包括什么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碰撞、倾覆、坠落。
2.火灾、爆炸、自燃(须另投自燃险)。
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
4.暴风、龙卷风。
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
6.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
7. 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员随车照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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