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页丢失怎么补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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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二三四 时间:2022-07-04 21:07

集体户口个人页丢失的,需要本人持身份证、集体户首页原件或者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集体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补办。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18:16

  集体户口页丢失补办,应当带着身份证、相关证明、个人申请书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补办。以河南省为例。
  办理手续:
  (一)由户主本人(或委托人)持所需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区*分局*中心提出补领申请。
  (二)经核实后,派出所户籍科人员会在最短时间内办好。

  《河南省*机关户政服务管理工作规范 》
  第三十条 户籍证件遗失补发
  一、公民遗失《居民户口簿》,应由户主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补发。
  二、公民遗失户口迁移证件的,应书面说明情况,到原签发地*派出所重新补发。原签发地派出所应当凭原拟迁入地*派出所提供的未落户证明等材料按原证件内容予以补发,并在户口迁移证件备注栏内注明“补发”字样。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4 19:34

根据*机关户籍部门的相关规定,集体户口个人页丢失的,需要本人持身份证、
集体户首页原件或者集体户首页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和集体户所在单位出具的丢失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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