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顺流交易中的调整问题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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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3-08-29 09:26

  此问题实质是长期股权投资内部交易未实现内部收益的抵销业务!

  在长期股权投资中的权益法下内部交易中,顺流交易与逆流交易的处理原理是一样的。

  下面我就结合本题解析一下,如何理解内部交易的未实现内部收益的抵销处理:
  由于本题投资形成了具有重大影响,所以就得采用权益法进行后续计量,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以这样来理解这20%的问题,对被投资单位形成了20%的股权,那么我们就可以将被投资单位看成由两部分组成:即20%的部分和80%的部分,而这20%的部分是投资单位投资形成的,也就是说这部分是“完成”属于投资单位的,即“自己”的,那么被投资单位的这20%的资产、负债、所有才权益等都是投资单位的。那么投资单位与被投资单位发生交易时,就随之也就形成了与这20%的“自己的”也发生了交易,而这部分交易,形式上发生了,但实质上并没有发生(只是从投资单位位移到了被投资单位的“自己的”中了,这部分并没有收入、成本与利润的发生与变动的)。接着往下看:
  如今,投资单位将其100万元的商品以400万元出售给了被投资单位,那么应归属于位移到“自己的”部分中的成本是100×20%,收入是400×20%,利润是300×20%,这此份额的,只是发生了位移,并没有真正实现,但是两方都已入账了,形成了重复记录,所以就得对其进行抵销。
  那么这种利润的实现最终是怎样实现的呢?则是通过被投资单位作为固定资产所计提的累计折旧的方式得以最终去实现。这个实现是通过使用寿命10的时间里分期逐步实现的,则每年可实现的就是(300×20%)/10
  由于被投资企业“全部整体”实现净利润为1000万元,其实20%是属于“自己的”,也就是投资单位的,即1000×20%,而这个1000×20%中却包括有未实现的内部收益是300×20%,而这部分只是发生了位移,并没有真正实现收益,所以得抵销掉才行。但是通过一个月(2008年11月到年末)的折旧已实现了内部收益为(300×20%)/10×1/12,所以:
  经调整并抵销后的应确认的收益=1000×20%-300×20%+(300×20%)/10×1/12
  整理上式,得应确认的收益=(1000-300+300/10×1/12)×20%

  上式的结果就是这样调整出来的。所以说并没有脱钩,而是将重复记录的部分抵销了,这样才能真实的反映出投资企业的资产真正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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