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14:2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1-18 03:45
(一)贷款申请受理。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由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
(二)贷款审批。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对贷款进行审批。
(三)签订借款合同。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由工行通知您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及其他必须的手续。
(四)发放贷款。您须来工行填制贷款转存凭据,工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一次或分次划入您在工行开立的售房款账户内。
(五)按期还款。贷款发放后,您须要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归还贷款本息。
(六)合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借款人可向工商银行或住房资金管理部门提出变更借款期限、还款方式、提前还款等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工商银行为借款人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七)贷款结清。工商银行为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借款人取回抵押登记证明等文件,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等手续。
扩展资料
应该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参加住房公积金并能正常缴交;
(三)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其他证明文件;
(五)有规定的最低额度以上的自筹资金,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大修)住房的首付款;
(六)有符合要求的资产进行抵押或质押,或(和)有足够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自然人作为保证人;
申请个人住房组合贷款,只要同时符合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条件即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组合贷款的贷款人(主贷人)必须是同一人。
参考资料来源:工商银行官网——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业务流程)
参考资料来源:工商银行官网-住房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