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摘星脱帽有什么条件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4-19 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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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视网 时间:2023-02-08 09:35

上市公司经营异常而被特殊处理的股票被称为是ST股,而对ST股中有退市风险的还会在ST前加一个*号,也就是*ST。

*ST类上市公司申请摘星摘帽的要求:(一)主营业务正常运营,即经审计最近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主要表现为:每日涨跌幅限制由特别处理的±5%,恢复为±10%;取消股票简称前的*ST标识,则被形象的称为“摘星摘帽”。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06:43

1、并非连续两年年报亏损(包括对以前年报进行的追溯调整),从现有ST的情况看,当年年报必须盈利;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股东权益为正值,即每股净资产为正值,新规定不再要求每股净资产必须超过1元;

3、最新年报表明公司主营业务正常运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因此不能只看每股收益数据,还要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未在*责令整改期限内;

6、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若想一步到位摘掉*ST帽子,恢复10%的涨跌交易制度,在硬指标上必须是年报的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以及每股净资产三项指标同时为正值,才有提出摘帽的资格,交易所有权根据各家公司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批准。

扩展资料:

*ST为退市风险警示。以下七种情况会被交易所标以“*ST”标示:

①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最近两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

②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公司主动改正或者被中国*责令改正后,对以前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导致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③因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责令改正但未在规定期限内改正,且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④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半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已停牌两个月;

⑤处于股票恢复上市交易日至恢复上市后第一个年度报告披露日期间;

⑥在收购人披露上市公司要约收购情况报告至维持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的具体方案实施完毕之前,因要约收购导致被收购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上市条件,且收购人持股比例未超过被收购公司总股本的90%;

⑦*受理关于公司破产的案件,公司可能被依法宣告破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ST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08:01

一,股票摘星脱帽要求: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的缩写,意即“特别处理”。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新大州被“ST”应该属于出现财务状况异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1 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财务状况异常:
(一)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二)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三) 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
(五) 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六) 经本所或中国*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 2. 4 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9.2.1条所列情形已消除,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当自收到最近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报告并提交年度报告,同时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
(一) 主营业务正常运营;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 2 .5的有关规定:
本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特别处理。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要求在撤销特别处理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撤销特别处理。未撤销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在下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方可参照9.2.4条的规定向本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09:36

你好,摘星摘帽的条件:
  【1】连续两年年报都不能出现亏损,而且当年年报必须盈利。
  【2】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里股东权益必须为正值,也就是说每股净资产是正值,在最新规定中取消了每股净资产超过一元的要求。
  【3】最新年报上公司主营业务处于正常运营状态,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不仅仅只看每股收益数据,还要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4】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没有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没有重大会计差错和虚假陈述,也不在*责令整改期限内。
  【6】没有重大事件导致公司生产经营受严重影响的情况、主要银行账号未被冻结、没有被解散或破产等交易所认定的情形。
  上市公司申请摘星摘帽只是意味着其自身认为符合摘星摘帽条件,但是交易所不一定批准,因为交易所会有不同看法,存在部分公司多次申请仍然不获通过的情况。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11:27

心中不必有绩优股与绩差股之分。只有强庄和弱庄之分。股票也只有强势股和弱势股之分。剪剪春风里,悠然自得;多

热心网友 时间:2023-02-08 16:00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的缩写,意即“特别处理”。针对的对象是出现财务状况或其他状况异常的上市公司。新大州被“ST”应该属于出现财务状况异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2.1 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为财务状况异常:
(一) 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二)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结果显示其股东权益低于注册资本,即每股净资产低于股票面值;
(三) 注册会计师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股东权益扣除注册会计师、有关部门不予确认的部分,低于注册资本;
(五) 最近一份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对上年度利润进行调整,导致连续两个会计年度亏损;
(六) 经本所或中国*认定为财务状况异常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 2. 4 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财务状况恢复正常、审计结果表明9.2.1条所列情形已消除,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公司应当自收到最近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本所报告并提交年度报告,同时可以向本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
(一) 主营业务正常运营;
(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正值。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 2 .5的有关规定:
本所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撤销特别处理。上市公司应当按照本所要求在撤销特别处理前一交易日做出公告,公告日其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一天,自复牌之日起撤销特别处理。未撤销特别处理的,上市公司在下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方可参照9.2.4条的规定向本所申请撤销特别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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