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在工地上下班时间外出剪头被无牌摩托撞了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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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4:46

第一,可能不能认定工伤
理由:根据目前的工伤条例,员工在上下班的途中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员工一方非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工伤
这里认定的条件比较严格:在工伤保险条例里明确规定了,第一是上下班途中,这个途中只能是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第二是必须和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两者缺一不可。
这名工人是下班理发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不能认定为下班归家必经之路,失去了认定的前提条件。
第二:老板没有责任
很遗憾,因为不能认定工伤,所以本案里老板本身并无责任。退一步说,就算认定工伤,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摩托车无牌上路且发生逃逸,责任认定基本可以肯定是全责,至少也是大部分责任,则赔偿大部分将有肇事司机和车主承担,工伤保险仅承担相应的工伤待遇部分,而不是赔偿医药费,更不可能主张工伤保险先行垫付。况且本案就月长石个人来看,认定工伤的可能性不大,因而不可能由工伤保险支付费用。
这名老板前期垫付的费用实际上属于一种人道主义了,如果老板一分钱不出,在本案看来也是合法的,已经垫付17万元,其实本案里他不承担任何责任(非工伤交通事故)。
第三:关于解决方案
目前,只能依赖警方尽快破案,抓住逃逸者要求赔偿,这样可以最大程度保障伤者利益,而且本案中,基本上可以说全部或大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另外,鉴于肇事者骑无牌摩托车,很可能属于外来务工人员或本地临时居住人员(月长石个人经验,呵呵,一般来说,一个地方的常住居民,一般会选择合法交通工具,如汽车,电动车,上牌摩托车等,因为长期居住,而一些外来务工的临时人员,往往因具有很大流动性,因此一般会选择一些临时性交通工具,一般都是无证电动车,摩托车等,方便买卖,使用,而且未来也方便二次转手)
因此,鉴于这个原因,最好能够让警方尽快破案,否则前沿日久对破案不利(江苏省南通市一起肇事致人死亡逃逸案件,凶手在一年多以后才抓获,而当时凶手就是骑着一辆无牌摩托车夜间闯红灯撞到行人逃逸,后来警方通过摩托车挡板碎片,无意中在二手车市场上发现了这两被转让的车,顺藤摸瓜找到曾经在南通打工的外地人A某,并最后在东莞将其抓获),另外还有个问题,就是肇事车主是否有能力赔偿,上面那起案件,肇事者家里也非常困难,东拼西凑借钱才凑了7万多元赔偿给受害者家属,所以还有个建议,就是找当地交管,民政或广播台等部门,咨询当地有无交通肇事爱心救助机构,江苏目前有个绿岛爱心基金,专门援助因交通肇事逃逸导致困难的家庭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4:41

很难算是工伤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14:39

你好:
根据新的工伤认定条例主要看两条是不是属于工伤
1、上下班路程上,是否属于必经之路。
2、发生事故是不是负主要责任或全责
3、不是必经之路不算,负全责或主要责任也不算,但是,会有一定人道主义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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