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劳动关系后辞职必须本人去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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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3:47

在劳动关系中辞职一般需要员工本人向主管人员递交辞职报告,如果在试用期辞职,只需提前三天通知,但是转正以后辞职的,应该提前30天向公司递交辞职报告,用人单位的行为侵犯员工合法权益的,员工可以直接离职。

一、建立劳动关系后辞职必须本人去吗?

辞职一般需要本人想公司递交辞职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受用人单位强迫辞职怎么计算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所述,如果员工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也不可以委托别人替自己去办理离职手续,而且提出辞职之后当天是不能马上离职的,员工必须配合公司的要求办理工作交接,正常情况下不能无故自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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