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建房子照看土地上的作物吗?国家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28

我来回答

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38

根据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规定,南方流转土地500亩、北方流转土地1000亩以内的,其配套设施(看护房、临时仓库、晾晒场、农机存放场所等)用地,不能超过三亩;超过上述规模的,其配套设施用地最多不能超过十亩。不可以建设永久性房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6 09:33

完全可以,最好修成四合院
声明:本网页内容为用户发布,旨在传播知识,不代表本网认同其观点,若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处理。
E-MAIL:1124793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