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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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21:26
1912年,即中华民国的元年,《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明文规定实行一夫一妻制,直至1950年5月1日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国全面实行一夫一妻制。
古代中国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度。中国直到1950年才开始实行一夫一妻制度。
在雍正以前,法律上一直将百姓分为良民和贱民,良民理论上拥有人身上的自由,可以自由从事职业。而贱民则从一开始就被限定了职业,永远不得摆脱身份。雍正五年,皇帝指出:为了移风易俗,应该取消山西的乐户,浙江的惰民,徽州府的伴当,宁国府的世仆的贱籍,使他们成为良民,按照雍正自己的话说就是:“应予开豁为良,俾得奋兴向上,免至污贱终身,累及后裔。”雍正所举的几个例子,都是各地的贱民,他们世代没有人身自由,只能充当固定的职业。比如山西的乐户,就被编入乐籍,代代只能从事歌舞吹打,世代为乡绅服务。再比如浙江的惰民,只能从事卑微的职业,男人只能充当婚礼中的帮手,女人则只能充当喜婆,且被禁止与良民通婚。还有伴当世仆则是世代给富贵人家做仆从,没有人身自由,只能任劳任怨,永远为他人效力。
雍正的改革,彻底废除了这项类似于奴隶制的残留,保障了底层人民的利益,给了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不得不说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好事。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21:31
就是到了49年,也就是建国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