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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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22:27


本规定旨在加强无锡市深基坑工程的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在建工程、周边建筑、地下管线、道路等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无锡市市区范围内的深基坑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第三方监测(监测)及其监督管理活动,均适用本规定。深基坑工程定义为开挖深度超过5米(含)或水文地质、周边环境复杂的情况,深度超过10米(含)或周边环境同样复杂的基坑被划分为一类深基坑工程,深度超过5米(含)或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则为二类深基坑工程。深基坑工程内容包括勘察、支护结构设计与施工、监理、地下水控制、基坑开挖及周边监测等。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无锡市深基坑工程的总体监督管理工作。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其职权范围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深基坑工程监督管理。各级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对深基坑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在深基坑工程建设中,鼓励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方法。对未在无锡市使用过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需通过专题研究、论证和试点,确保适合本地实际情况后方可推广使用。


扩展资料

《无锡市深基坑工程管理规定》于2011年9月15日由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锡政办发〔2011〕238号印发。该《规定》分总则,工程前期、勘察与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测与监理,工程管理与监督,附则6章35条,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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