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虚列几个应付工资名单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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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9:59
不可以,会面临相应的处罚的。
虚报项目支出,骗取财政资金
定性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 各部门、各单位编制年度预算草案的依据:(一)法律、法规;(二)本级政府的指示和要求以及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部署;(三)本部门、本单位的职责、任务和事业发展计划;(四)本部门、本单位的定员定额标准;(五)本部门、本单位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
(2)《天津市部门预算管理办法》(津财预[2010] 56号)第二十八条 “项目支出预算按照预算管理级次实行逐级申报审核制度。主管预算部门和专项预算管理部门要对相关预算单位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论证和可行性研究,根据本部门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项目轻重缓急,按照财政部门明确的资金规模组织编制项目支出预算建议草案。财政部门对主管预算部门和专项预算管理部门申报的项目支出预算建议草案进行审核论证,经综合平衡后,提出年度项目支出预算草案”。
处理处罚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六条“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9:53
工资表中做2000其余的部分从帐外资金中付,这个帐外资金由帐内而生,最后再想办法把这部分帐外资金通过费用渠道转到帐内。。。不便说的太细,你若是专业人员应该能悟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