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36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1:45
随着时代的进步,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各方面的立法也基本完善了。可就在前不久因为“法”引起的一场激烈的社会舆论,又将“到底要怎样执法?”这一问题送上了热点头条。是要严格依法办事,还是有人情味的执法灵活变通呢?
前不久上海一女子为植物人办残疾证却被要求本人来这一事件引发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
试想植物人要求本人来办理残疾证,多么荒唐啊!国家一直提倡的是有人情味的执法,规章制度是“死”的,但人是活的。不能太死板,法律没有温度,但人是有温度的呀!无论是工作在哪个岗位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所以我们都要灵活变通,立法的目的是为了能够让百姓的生活有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能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但是如果严格依法办事的话,那我们服务的中心就是法了,是为法服务了,不是为人民服务了。
所以不论是工作在国家的哪个岗位上都要牢记我们是为人民服务的,不是为了法律服务的!守法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依法办事是每个法治工作者的本职工作,当特殊情况发生的时候每个执法工作者都要灵活变通,懂得怎样将两者配合,而不是一味地强调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从道德准则的角度来看,这个工作人员显然触碰了道德的红线。遇到这种情况,相关的工作人员应该将相关的材料、印章带到其家中办理相关的手续或让其家人代为办理,而不是一口回绝其家人的请求。切实的了解情况才是工作人员这是需要做的。
通过这件事情我们可以认识到执法也要有人情味,要结合人情世故、轻重缓急处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1:48
工作人员的做法太不近人情,太死板,这种情况下作为一个植物人,根本就没有办法本人办残疾证。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5 01:47
是不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