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退职工每月最低可以领多少钱?是按照当地哪个标准执行的呢?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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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4 00:02

1.内退一般指在企业内部退出岗位休养的简称。《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五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
2.企业内退职工的待遇
根据国家规定,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由企业发给生活费。发放的生活费在企业工资基金中列支,生活费标准由企业自主确定,但是不得低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如北京市2017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为1890元/月。注: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实际到手的工资额。
企业和退出工作岗位休养的职工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核算。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职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期间视为工龄,与其以前的工龄合并计算。
企业应为内退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相关费用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缴费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核算。
同时,国家还规定,企业因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必须裁减职工的,对劳动合同制职工,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合同没有约定的,企业对被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按照其在本企业工作的年限,工龄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本人一个月标准工资的补偿费。
综上所述,企业内退职工每月的生活费由所在企业发放,具体标准由企业自行制定,但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税后实得)。
其实我们的企业内退职工,已经是我们国家经济改革时期的老概念了,现在很少遇到。
实行内退的单位一般是历史悠久的大型国有企业。
他们实施的依据,实际上叫做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
当时由于出现职工过剩的情况,国务院规定,企业可以安排职工转岗、放假等方式,减少工作人员。当时的怀孕、生产女职工可以放两年长假,还要继续发放工资待遇不变。
如果距离退休不足五年,这样的国有企业职工才可以安排内退。内退期间,企业要向职工发放生活费,同时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
生活费的标准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而且是实发到手的金额,不是说扣完单位个人承担部分后的金额。
当时我们的富裕人员情况确实十分严重。国家还出台规定,要求职工主动申请辞职的也可以得到经济补偿。补偿标准是城镇户口一年发放半个月的工资,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农村户口是一年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最长不超过12个月。
机关事业单位也可以参照国营企业的,规定执行。其实内退毕竟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现在已经没有所谓的富余职工了,理论上国营企业也不应该实行内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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