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证据可以算医疗事故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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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5 09:28

如果没有证据的话是不可以算医疗事故的,但是如果在医疗机构中造成了患者身体的损伤的话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的,要求对方赔偿患者的医疗损失费用。因为医疗事故适用于倒置举证原则。

一、没有证据可以算医疗事故吗?

没有证据不能算医疗事故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医疗纠纷的举证责任是倒置的。即患者只要提供曾在该医院就诊的相关单据和受到损害的事实证据,医院需对自己的治疗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如果医院不能证明自己的治疗无过错,则医院须承担法律责任。即使经鉴定不属于医疗事故,医院如果有过错,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义务、患者对病历资料的权利】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医疗事故找哪个部门解决?

发生医疗事故的,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若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五条【医疗机构对病历资料的义务、患者对病历资料的权利】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

发生医疗事故之后可以找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解决的,同时还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民事仲裁和民事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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