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10-23 2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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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1-03 02:28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且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导致其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为由,要求用人单位赔偿损失而发生争议的,人民*应予受理。按照最高*的意见,劳动者主张养老保险待遇损失的,需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用人单位未办理社保手续。如果用人单位办了社保手续仅仅是未足额缴费或存在欠缴,是不符合条件的;二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补办。实务中*基本上都会要求劳动者提供社保机构不能补办的证据,而社保机构往往不出具这样的证明,结果你懂的。注意,就算是符合了上述两个条件也仅仅是获得了*受理的资格而已,*该判多少损失,司法解释可没做任何规定。